襄阳市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
为了规范行业行为,维护执业秩序,营造“公平竞争,规范执业”的行业氛围,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,在襄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倡议下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兹订立如下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: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制度的规定,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和其他咨询服务业务。
二、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收费的整体原则是维护委托人利益、维护代理记账公司和员工的合法利益,坚持自愿协商原则。
三、代理记账行业服务收费按单户企业类型、企业规模、月业务量、业务复杂程度、投入成本、管理税费、合理利润、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。
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1、常年零申报户,300元/月及以上。
2、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100万以内,400元/月及以上。
3、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100万以上500万以内,500元/月及以上。
4、一般纳税人零申报,500元/月及以上。
5、一般纳税人年开票100万以内,600元/月及以上。
6、一般纳税人年开票100万以上-1000万,700-800元/月 。
7、一般纳税人年开票1000万以上-1亿,1000以上-3000元/月。
6、行政事业单位,业务简单的,600元/月及以上。
7、行政事业单位,业务复杂的,700元/月及以上。
8、财务顾问费、证照代办费,双方协商收费。
四、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与委托单位签定"代理记账业务合同"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并按照约定完成代理业务。
五、自觉遵守服务收费价格的行业约定,不故意压低收费价格或以免费、其他变相收费方式等不正当的方式争揽业务。客户已经与代理记账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的,其他代理公司不得恶意竞争。
六、原已签订代理记账合同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,合同到期后,按上述标准执行。
七、发现代理记账机构在执业中有违规违法收费行为,主动向主管财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举报。
八、如有违反此收费指导意见行为,自愿接受行业协会的处罚及惩戒.